A:
原則上,MBA招生會以五年左右工作經驗的準管理階層為主要招生群。
因此,推薦人原則上不找教授。
主要原因有幾個:
一是申請人在學期間多半年代久遠,
二是教授與學生的互動主要在學術領域,
並無法實地瞭解學生對於工作時的態度與執行狀況。
即使在學時期,學生有跟教授執行一些專案,
但當時對學生的約束力與動力,並不在於薪資等級,績效表現,與升遷等。
因此,多半不具專業上的參考效力。
除非學生在學時期有異常優異表現,
且此異常表現在學生的職業生涯中,扮演決定性角色,
才會產生參考效力。
而當這種情況產生時,教授是目標學校校友的狀況,則會產生間接影響:
一是教授瞭解學校的風氣與價值觀,
二是學校會盡可能運用校友資源,來提升學校影響力。
但,這樣的影響有限。
審委的主要判斷依據,還是申請人本身的各項專業條件,及領導能力證明。
即便要由校友教授提出推薦,一樣是由推薦內容,來衡量申請人的敬業程度與領導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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